山东省财政日前及时拨付了2017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.96亿元,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,支持各地以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。
据了解,专项资金的分配按照各市2016年1~11月空气质量改善情况、2016年度相关项目完成率等因素切块下达,同时向济南、淄博、聊城、德州、滨州等5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适当倾斜。
山东省要求,专项资金由各市自主安排到规划内非电力行业脱硝、脱硫、除尘项目,有环保手续的各类炉、窑提标改造项目,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散煤整治、机动车移动源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,以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。